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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楚雄,怎么才能快速离婚?

时间:2022-01-30人气:作者: 李律律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

1、前提: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抚养权、共同债权债务等问题协商一致;

2、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双方需要带着结婚证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共同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提出申请,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3、受理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如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将不予受理。双方拿到这个回执单后就可以回去等待了,这时,30天的冷静期就开始计算了。

4、30天冷静期:(1)在这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如果后悔了不愿意离婚了,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2)冷静期内,可以主动去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可以不去撤回,而是消极的等待这30天过去。当这30天过去以后,接下来的30天内(也就是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如果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视为双方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不离了。

5、申请离婚证:30天的冷静期过后,如果夫妻双方仍然决定要离婚的,则需在冷静期满后的30天内,也就是又一个30天内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之前申请离婚登记的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同时需接受婚姻登记员的询问并在笔录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会继续办理,对于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将不予办理。

6、登记、拿证:婚姻登记员审查材料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登记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7、温馨提示:若双方均同意离婚,又不想等30天冷静期,可由其中一方向法院起诉后双方共同到法院组织调解离婚,当天即可拿到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1、诉讼离婚的前提: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

2、管辖法院: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3)调解无效,由法院进行裁判。

4、注:夫妻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标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法定离婚理由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即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后,在没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

5、温馨提示:在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建议分居满一年后在进行第二次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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