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现证明 (伤者父亲名字)(身份证号码: )与 (伤者母亲)(身份证号码:)为夫妻关系。其早年积劳成疾,晚年体弱多病,生活勉强自理。二人共同生育 个子女,主要由 (伤者名字)抚养。自 (伤者名字)发生交通事故后,二人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非常贫困。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居委会(村委会)
联系人:(盖章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
1、如果伤者父母有下岗证、失业证、五保户证明、残疾证、低收入证明等,务必提供;
2、如果户籍所在地为贫困地区,请特别说明;
3、提供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4、若父亲年纪小于60,母亲小于50,此证明需要民政局盖章;
5、父母生病提供相应的病历、诊断证明材料。